提姆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并根据相关法律制定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竭诚保护客户、员工、网站用户等信息主体的权益。公司通过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等向信息主体告知其提供的个人信息处理用途及方式,以及为保护个人信息所采取的措施。公司修订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时,将通过网站公告(或单独通知) 进行公示。公司公开的个人信息相关方针由两部分组成:关于保护所有信息主体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以及关于保护个人影像信息的[影像信息处理设备运营及管理方针]。但是,除本网站外,其他网站均运行独立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提姆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非常重视客户或使用网站 (https://www.blingbooster.com) 的用户等 (以下简称 “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并竭力保护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为此,公司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法》 (以下简称 “信息通信网法”) 等相关法规。
1. Scope of Collection
公司通过合法、公正的手段收集个人信息。仅收集提供服务所需的最小限度信息,不收集可能侵犯基本人权的敏感信息。
2. Items and Methods of Collection
投诉举报处理 : [必填项] 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咨询类型、咨询标题 / [选填项] 咨询详情、附件。
服务分析及质量提升 : 服务使用记录、访问日志、Cookie、访问IP信息等(自动生成与收集)。
3.Purposes of Collection and Use
客户相关 : 服务分析及提升服务水平、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咨询内容确认、事实调查、联系与通知、处理结果告知。
4. Retention and Use Period
咨询 : [保留项目] 服务使用记录、访问日志、Cookie、访问IP信息 / [保留期限] 3年。
服务分析及提升服务水平 : [保留项目] 服务使用记录、访问日志、Cookie、访问IP信息 / [保留期限] 3年。
5. Destruction Procedures and Methods
保留及使用期限结束后6个月内销毁。在处理目的达成、服务取消、业务终止等变得不再需要时,自认定为不需要之日起6个月内销毁。
销毁方法 : (打印物、书面) 碎纸或焚烧;(电子文件) 以不可复原的方式永久删除。
6. Automatic Collection Devices
公司使用Cookie存储并确认信息。用户可以通过浏览器选项设置允许、确认或拒绝Cookie。(但拒绝Cookie时,部分服务的使用可能会受到限制)
施行日期 :2026年01月30日